資治通鑑 周紀 卷003

【周紀三】
 起重光赤奮若, 盡昭陽大淵獻, 凡二十三年。
慎靚王元年(辛丑, 公元前三二年)
衛更貶號曰君。
〔齊威王薨, 子宣王辟疆立〕 [1]
慎靚王二年(壬寅, 公元前三一九年)
秦伐魏, 取鄢。
魏惠王薨, 子襄王〔嗣〕立 [2]。孟子入見而出, 語人曰:「望之不似人君, 就之而不見所畏焉。卒然問曰:『天下惡乎定?』吾對曰:『定于一。』『孰能一之?』對曰:『不嗜殺人者能一之。』『孰能與之?』對曰:『天下莫不與也。王知夫苗乎?七八月之間旱, 則苗槁矣。天油然作雲, 沛然下雨, 則苗浡然興之矣。其如是, 孰能禦之?』」
慎靚王三年(癸卯, 公元前三一八年)
楚、趙、魏、韓、燕同伐秦, 攻函谷關。秦人出兵逆之, 五國之師皆敗走。
宋初稱王。
慎靚王四年(甲辰, 公元前三一七年)
秦敗韓師於修魚, 斬首八萬級, 虜其將* [魚叟]*、申差于濁澤。諸侯振恐。
齊大夫與蘇秦爭寵, 使人刺秦, 殺之。
張儀說魏襄王曰:「梁地方不至千里, 卒不過三十萬, 地四平, 無名山大川之限, 卒戍楚、韓、齊、趙之境, 寧亭、障者不〔下〕()十萬 [3], 梁之地勢固戰場也。夫諸侯之約從, 盟洹水之上, 結為兄弟以相堅也。今親兄弟同父母, 尚有爭錢財相殺傷, 而欲恃反覆蘇秦之餘謀, 其不可成亦明矣。大王不事秦, 秦下兵攻河外, 據卷衍、酸棗, 劫衛, 取陽晉, 則趙不南, 趙不南而梁不北, 梁不北則從道絕, 從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毋危, 不可得也。故願大王審定計議, 且賜骸骨。」魏王乃倍從約, 而因儀以請成於秦。張儀歸, 復相秦。
慎靚王五年(乙巳, 公元前三一六年)
巴、蜀相攻擊, 俱告急於秦。秦惠王欲伐蜀。以為道險狹難至, 而韓又來侵, 猶豫未能決。司馬錯請伐蜀。張儀曰:「不如伐韓。」王曰:「請聞其說。」儀曰:「親魏, 善楚, 下兵三川, 攻新城、宜陽, 以臨二周之郊, 據九鼎, 按圖籍, 挾天子以令於天下, 天下莫敢不聽, 此王業也。臣聞爭名者於朝, 爭利者於市。今三川、周室, 天下之朝、市也, 而王不爭焉, 顧爭於戎翟, 去王業遠矣!」司馬錯曰:「不然, 臣聞之, 欲富國者務廣其地, 欲強兵者務富其民, 欲王者務博其德, 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。今王地小民貧, 故臣願先從事於易。夫蜀, 西僻之國而戎翟之長也, 有桀、紂之亂, 以秦攻之, 譬如使豺狼逐群羊。得其地足以廣國, 取其財足以富民, 繕兵不傷眾而彼已服焉。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, 利盡〔西〕()海而天下不以為貪 [4], 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, 而又有禁暴止亂之名。今攻韓, 劫天子, 惡名也, 而未必利也, 又有不義之名, 而攻天下所不欲, 危矣!臣請論其故。周, 天下之宗室也;齊, 韓之與國也。周自知失九鼎, 韓自知亡三川, 將二國並力合謀, 以因乎齊、趙而求解乎楚、魏。以鼎與楚, 以地與魏, 王弗能止也。此臣之所謂危也。不如伐蜀完。」王從錯計, 起兵伐蜀。十月取之。貶蜀王, 更號為侯, 而使陳莊相蜀。蜀既屬秦, 秦以益強, 富厚, 輕諸侯。
蘇秦既死, 秦弟代、厲亦以遊說顯於諸侯。燕相子之與蘇代婚, 欲得燕權。蘇代使於齊而還, 燕王噲問曰:「齊王其霸乎?」對曰:「不能。」王曰:「何故?」對曰:「不信其臣。」於是燕王專任子之。鹿毛壽謂燕王曰:「人之謂堯賢者, 以其能讓天下也。今王以國讓子之, 是王與堯同名也。」燕王因屬國於子之, 子之大重。或曰:「禹薦益而以啟人為吏, 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, 傳之於益。啟與交黨攻益, 奪之, 天下謂禹名傳天下於益而實令啟自取之。今王言屬國於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, 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。」王因收印綬, 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。子之南面行王事, 而噲老, 不聽政, 顧為臣, 國事皆決於子之。
慎靚王六年(丙午, 公元前三一五年)
王崩, 子赧王延立。
赧王元年(丁未, 公元前三一四年)
秦人侵義渠, 得二十五城。
魏人叛秦。秦人伐魏, 取曲沃而歸其人。又敗韓於岸門, 韓太子倉入質于秦以和。
燕子之為王三年, 國內大亂。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攻子之。齊王令人謂燕太子曰:「寡人聞太子將飭君臣之義, 明父子之位, 寡人之國〔雖小〕 [5], 唯太子所以令之。」太子因要黨聚眾, 使市被攻子之, 不克。市被反攻太子。構難數月, 死者數萬人, 百姓恫恐。齊王令章子將五都之兵, 因北地之眾以伐燕。燕士卒不戰, 城門不閉。齊人取子之, 醢之, 遂殺燕王噲。
齊王問孟子曰:「或謂寡人勿取燕, 或謂寡人取之。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, 五旬而舉之, 人力不至於此;不取, 必有天殃。取之何如?」孟子對曰:「取之而燕民悅由取之, 古之人有行之者, 武王是也;取之而燕民不悅則勿取, 古之人有行之者, 文王是也。以萬乘之國伐萬乘之國, 簞食壺漿以迎王師, 豈有他哉?避水火也。如水益深, 如火益熱, 亦運而已矣!」
諸侯將謀救燕。齊王謂孟子曰:「諸侯多謀伐寡人者, 何以待之?」對曰:「臣聞七十里為政於天下者, 湯是也。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也。《書》曰:『徯我后, 後來其蘇。』今燕虐其民, 王往而征之, 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, 簞食壺漿以迎王師。若殺其父兄, 系累其子弟, 毀其宗廟, 遷其重器, 如之何其可也!天下固畏齊之強也, 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, 是動天下之兵也。王速出令, 反其旄倪, 止其重器, 謀於燕眾, 置君而後去之, 則猶可及止也。」齊王不聽。
已而燕人叛。齊王曰:「吾甚慚於孟子。」陳賈曰:「王無患焉。」乃見孟子, 問曰:「周公何人也?」曰:「古聖人也。」陳賈曰:「周公使管叔監商, 管叔以商畔也。周公知其將畔而使之與?」曰:「不知也。」陳賈曰:「然則聖人亦有過與?」曰:「周公, 弟也;管叔, 兄也, 周公之過不亦宜乎!且古之君子, 過則改之;今之君子, 過則順之。古之君子, 其過也如日月之食, 民皆見之。及其更也, 民皆仰之。今之君子, 豈徒順之, 又從為之辭!」
赧王二年(戊申, 公元前三一三年)
秦右更疾伐趙。拔藺, 虜其將莊豹。
秦王欲伐齊, 患齊、楚之從親, 乃使張儀至楚, 說楚王曰:「大王誠能聽臣, 閉關絕約於齊, 臣請獻商於之地六百里, 使秦女得為大王箕帚之妾, 秦、楚娶婦嫁女, 長為兄弟之國。」楚王說而許之。君臣皆賀, 陳軫獨吊。王怒曰:「寡人不興師而得六百里地, 何吊也?」對曰:「不然。以臣觀之, 商於之地不可得而齊、秦合。齊、秦合則患必至矣!」王曰:「有說乎?」對曰:「夫秦之所以重楚者, 以其有齊也。今閉關絕約於齊, 則楚孤, 秦奚貪夫孤國, 而與之商於之地六百里?張儀至秦, 必負王。是王北絕齊交, 西生患於秦也。兩國之兵必俱至。為王計者, 不若陰合而陽絕於齊, 使人隨張儀。苟與吾地, 絕齊未晚也。」王曰「願陳子閉口, 毋復言, 以待寡人得地!」乃以相印授張儀, 厚賜之。遂閉關絕約於齊, 使一將軍隨張儀至秦。
張儀佯墮車, 不朝三月。楚王聞之, 曰:「儀以寡人絕齊未甚邪?」乃使勇士宋遺借宋之符, 北罵齊王。齊王大怒, 折節而事秦, 齊、秦之交合。張儀乃朝, 見楚使者曰:「子何不受地?從某至某, 廣袤六里。」使者怒, 還報楚王。楚王大怒, 欲發兵而攻秦。陳軫曰:「軫可發口言乎?攻之不如因賂以一名都, 與之并〔兵〕()而攻齊 [6], 是我亡地於秦, 取償於齊也。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, 是吾合秦、齊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, 國必大傷矣!」楚王不聽, 使屈匄帥師伐秦。秦亦發兵使庶長章擊之。
赧王三年(己酉, 公元前三一二年)
, 秦師及楚戰于丹陽, 楚師大敗, 斬甲士八萬, 虜屈匄及列侯、執珪七十餘人, 遂取漢中郡。楚王悉發國內兵以復襲秦, 戰於藍田, 楚師大敗。韓、魏聞楚之困, 南襲楚, 至鄧。楚人聞之, 乃引兵歸, 割兩城以請平于秦。
燕人共立太子平 [7], 是為昭王, 昭王於破燕之後〔即位〕 [8], 吊死問孤, 與百姓同甘苦, 卑身厚幣以招賢者。謂郭隗曰:「齊因孤之國亂而襲破燕, 孤極知燕小力少, 不足以報。然誠得賢士與共國, 以雪先王之恥, 孤之願也。先生視可者, 得身事之!」郭隗曰:「古之人君有以千金使涓人求千里馬者, 馬已死, 買其首五百金而返。君大怒, 涓人曰:『死馬且買之, 況生者乎?馬今至矣。』不期年, 千里之馬至者三。今王必欲致士, 先從隗始。況賢於隗者, 豈遠千里哉?」於是昭王為隗改築宮而師事之。於是士爭趣燕。樂毅自魏往, 劇辛自趙往。昭王以樂毅為亞卿, 任以國政。
韓宣惠王薨, 子襄王倉立。
赧王四年(庚戌, 公元前三一一年)
蜀相殺蜀侯。
2' 秦惠王使人告楚懷王, 請以武關之外易黔中地。楚王曰:「不願易地, 願得張儀而獻黔中地。」張儀聞之, 請行。王曰:「楚將甘心於子, 奈何行?」張儀曰:「秦強楚弱, 大王在, 楚不宜敢取臣。且臣善其嬖臣靳尚, 靳尚得事幸姬鄭袖, 袖之言, 王無不聽者。」遂往。楚王囚, 將殺之。靳尚謂鄭袖曰:「秦王甚愛張儀, 將以上庸六縣及美女贖之。王重地尊秦, 秦女必貴而夫人斥矣。」於是鄭袖日夜泣於楚王曰:「臣各為其主耳。今殺張儀, 秦必大怒。妾請子母俱遷江南, 毋為秦所魚肉也!」王乃赦張儀而厚禮之。張儀因說楚王曰:「夫為從者無以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, 不格明矣。今王不事秦, 秦劫韓驅梁而攻楚, 則楚危矣。秦西有巴、蜀, 治船積粟, 浮岷江而下, 一日行五百餘里, 不至十日而拒扞關, 扞關驚則從境以東盡城守矣, 黔中、巫郡非王之有。秦舉甲出武關, 則北地絕。秦兵之攻楚也, 危難在三月之內, 而楚待諸侯之救在半歲之外。夫待弱國之救, 忘強秦之禍, 此臣所為大王患也。大王誠能聽臣, 臣請令秦、楚長為兄弟之國 [9], 無相攻伐。」楚王已得張儀而重出黔中地, 乃許之。
張儀遂之韓, 說韓王曰:「韓地險惡山居, 五穀所生, 非菽而麥, 國無二歲之食, 見卒不過二十萬。秦被甲百餘萬。山東之士被甲蒙冑而會戰, 秦人捐甲徒裼以趨敵, 左挈人頭, 右挾生虜。夫戰孟賁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, 無異垂千鈞之重於鳥卵之上, 必無幸矣。大王不事秦, 秦下甲據宜陽, 塞成皋, 則王之國分矣。鴻臺之宮, 桑林之宛, 非王之有也。為大王計, 莫如事秦而攻楚, 以轉禍而悅秦, 計無便於此者。」韓王許之。
張儀歸報, 秦王封以六邑, 號武信君。復使東說齊王曰:「從人說大王者必曰:『齊蔽於三晉, 地廣民眾, 兵強士勇, 雖有百秦, 將無奈齊何。』大王賢其說而不計其實。今秦、楚嫁女娶婦, 為昆弟之國;韓獻宜陽;梁效河外;趙王入朝, 割河間以事秦。大王不事秦, 秦驅韓、梁攻齊之南地, 悉趙兵, 渡清河, 指博關, 臨菑、即墨非王之有也!國一日見攻, 雖欲事秦, 不可得也!」齊王許張儀。
張儀去, 西說趙王曰:「大王收率天下以擯秦, 秦兵不敢出函谷關十五年。大王之威行於山東, 敝邑恐懼, 繕甲厲兵, 力田積粟, 愁居懾處, 不敢動搖, 唯大王有意督過之也。今以大王之力, 舉巴、蜀, 並漢中, 包兩周, 守白馬之津。秦雖僻遠, 然而心忿含怒之日久矣。今秦有敝甲凋兵軍於澠池, 願渡河, 逾漳, 據番吾, 會邯鄲之下, 願以甲子合戰, 正殷紂之事。謹使使臣先聞左右。今楚與秦為昆弟之國, 而韓、梁稱東籓之臣, 齊獻魚鹽之地, 此斷趙之右肩也。夫斷右肩而與人鬥, 失其黨而孤居, 求欲毋危, 得乎?今秦發三將軍, 其一軍塞午道, 告齊使渡清河, 軍於邯鄲之東;一軍軍成皋, 驅韓、梁軍於河外;一軍軍於澠池, 約四國為一以攻趙, 趙服必四分其地。臣竊為大王計, 莫如與秦王面相約而口相結, 常為兄弟之國也。」趙王許之。
張儀乃北之燕, 說燕王曰:「今趙王已入朝, 效河間以事秦。大王不事秦, 秦下甲雲中、九原, 驅趙而攻燕, 則易水、長城非大王之有也。且今時齊、趙之於秦, 猶郡縣也, 不敢妄舉師以攻伐。今王事秦, 長無齊、趙之患矣。」燕王請獻常山之尾五城以和。
張儀歸報, 未至咸陽, 秦惠王薨, 子武王立。武王自為太子時, 不悅張儀, 及即位, 群臣多毀短之。諸侯聞儀與秦王有隙, 皆畔衡, 復合從。
赧王五年(辛亥, 公元前三一年)
張儀說秦武王曰:「為王計者, 東方有變, 然後王可以多割得地也。臣聞齊王甚憎臣, 臣之所在, 齊必伐之。臣願乞其不肖之身以之梁, 齊必伐梁, 齊、梁交兵而不能相去, 王以其間伐韓, 入三川, 挾天子, 案圖籍, 此王業也。」王許之。齊王果伐梁, 梁王恐。張儀曰:「王勿患也。請令齊罷兵。」乃使其舍人之楚, 借使謂齊王曰:「甚矣, 王之托儀於秦也!」齊王曰:「何故?」楚使者曰:「張儀之去秦也, 固與秦王謀矣, 欲齊、梁相攻而令秦取三川也。今王果伐梁, 是王內罷國而外伐與國, 以信儀於秦王也。」齊王乃解兵還。張儀相魏一歲, 〔夏, 五月, 儀〕卒 [10]
儀與蘇秦皆以縱橫之術游諸侯, 致位富貴, 天下爭慕效之。又有魏人公孫衍者, 號曰犀首, 亦以談說顯名。其餘蘇代、蘇厲、周最、樓緩之徒, 紛紜遍於天下, 務以辯詐相高, 不可勝紀。而儀、秦、衍最著。
《孟子》論之曰:或謂:「張儀、公孫衍, 豈不大丈夫哉!一怒而諸侯懼, 安居而天下熄。」孟子曰:「是惡足以為大丈夫哉?君子立天下之正位, 行天下之正道, 得志則與民由之, 不得志則獨行其道, 富貴不能淫, 貧賤不能移, 威武不能詘, 是之謂大丈夫。」
揚子《法言》曰:或問:「儀、秦學乎鬼谷術而習乎縱橫言, 安中國者各十餘年, 是夫?」曰:「詐人也。聖人惡諸。」曰:「孔子讀而儀、秦行, 何如也?」曰:「甚矣鳳鳴而鷙翰也!」「然則子貢不為歟?」曰:「亂而不解, 子貢恥諸。說而不富貴, 儀、秦恥諸。」或曰:「儀、秦其才矣乎, 跡不蹈已?」曰:「昔在任人, 帝而難之, 不以才矣。才乎才, 非吾徒之才也。」
秦王使甘茂誅蜀相莊。
秦王、魏王會于臨晉。
趙武靈王納吳廣之女孟姚, 有寵, 是為惠后。生子何。
赧王六年(壬子, 公元前三九年)
秦初置丞相, 以樗里疾為右丞相。
赧王七年(癸丑, 公元前三八年)
秦、魏會于應。
秦王使甘茂約魏以伐韓, 而令向壽輔行。甘茂〔至魏〕, 令向壽還 [11], 謂王曰:「魏聽臣矣, 然願王勿伐!」王迎甘茂於息壤而問其故。對曰:「宜陽大縣, 其實郡也。今王倍數險, 行千里, 攻之難。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, 人告其母, 其母織自若也。及三人告之, 其母投杼下機, 逾牆而走。臣之賢不若曾參, 王之信臣又不如其母, 疑臣者非特三人, 臣恐大王之投杼也。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, 三年而拔之。反而論功, 文侯示之謗書一篋。樂羊再拜稽首曰:『此非臣之功, 君之力也。』今臣, 羈旅之臣也, 樗里子、公孫奭挾韓而議之, 王必聽之, 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。」王曰:「寡人弗聽也, 請與子盟。」乃盟於息壤。秋, 甘茂、長封帥師伐宜陽。
赧王八年(甲寅, 公元前三七年)
甘茂攻宜陽, 五月而不拔。樗里子、公孫奭果爭之。秦王召甘茂, 欲罷兵。甘茂曰:「息壤在彼。」王曰:「有之。」因大悉起兵以佐甘茂。斬首六萬, 遂拔宜陽。韓公仲侈入謝於秦以請平。
秦武王好以力戲, 力士任鄙、烏獲、孟說皆至大官。〔秋〕, 八月, 王與孟說舉鼎, 絕脈而薨 [12]。族孟說。武王無子, 異母弟稷為質於燕。國人逆而立之, 是為昭襄王。昭襄王母羋八子, 楚女也, 實宣太后。
趙武靈王北略中山之地, 至房子, 遂〔之〕() [13], 北至無窮, 西至河, 登黃華之上。與肥義謀胡服騎射以教百姓, 曰:「愚者所笑, 賢者察焉。雖驅世以笑我, 胡地、中山, 吾必有之!」遂胡服。國人皆不欲, 公子成稱疾不朝。王使人請之曰:「家聽於親, 國聽於君。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公叔不服, 吾恐天下議〔之〕() [14]。制國有常, 利民為本;從政有經, 令行為上。明德先論於賤, 而從政先信於貴, 故願慕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也。」公子成再拜稽首曰:「臣聞中國者, 聖賢之所教也, 禮樂之所用也, 遠方之所觀赴也, 蠻夷之所則效也。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, 變古之道, 逆人之心, 臣願王熟圖之也!」使者以報。王自往請之, 曰:「吾國東有齊、中山, 北有燕、東胡, 西有樓煩、秦、韓之邊。今無騎射之備, 則何以守之哉?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, 侵暴吾地, 系累吾民, 引水圍鄗;微社稷之神靈, 則鄗幾於不守也, 先君丑之。故寡人變服騎射, 欲以備四境之難, 報中山之怨。而叔順中國之俗, 惡變服之名, 以忘鄗事之丑, 非寡人之所望也。」公子成聽命, 乃賜胡服, 明日服而朝。於是始出胡服令, 而招騎射焉。
赧王九年(乙卯, 公元前三六年)
秦昭王使向壽平宜陽, 而使樗里子、甘茂伐魏。甘茂言於王, 以武遂復歸之韓。向壽、公孫奭爭之, 不能得, 由此怨讒甘茂。茂懼, 輟伐魏蒲阪, 亡去。樗里子與魏講而罷兵。甘茂奔齊。
趙王略中山地, 至寧葭;西略胡地, 至榆中。林胡王獻馬。歸, 使樓緩之秦, 仇液之韓, 王賁之楚, 富丁之魏, 趙爵之齊。代相趙固主胡, 致其兵。
楚王與齊、韓合從。
赧王十年(丙辰, 公元前三五年)
彗星見。
趙王伐中山, 取丹丘、爽陽、鴻之塞, 又取鄗、石邑、封龍、東垣。中山獻四邑以和。
秦宣太后異父弟曰穰侯魏冉, 同父弟曰華陽君羋戎;王之同母弟曰高陵君、涇陽君。魏冉最賢, 自惠王、武王時, 任職用事。武王薨, 諸弟爭立, 唯魏冉力能立昭王。昭王即位, 以冉為將軍, 衛咸陽。是歲, 庶長壯及大臣、諸公子謀作亂, 魏冉誅之;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, 悼武王后出〔歸〕()于魏 [15], 王兄弟不善者, 魏冉皆滅之。王少, 宣太后自治事, 任魏冉為政, 威震秦國。
赧王十一年(丁巳, 公元前三四年)
秦王、楚王盟于黃棘。秦復與楚上庸。
赧王十二年(戊午, 公元前三三年)
彗星見。
秦取魏蒲阪、晉陽、封陵, 又取韓武遂。
齊、韓、魏以楚負其從親, 合兵伐楚。楚王使太子橫為質於秦而請救。秦客卿通將兵救楚, 三國引兵去。
〔魯平公薨, 子湣公賈立〕 [16]
赧王十三年(己未, 公元前三二年)
秦王、魏王、韓太子嬰會于臨晉, 韓太子至咸陽而歸;秦復與魏蒲阪。
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鬬者, 太子殺之, 亡歸。
赧王十四年(庚申, 公元前三一年)
日有食之, [17]
秦人取韓穰。蜀寧煇叛秦, 秦司馬錯往誅之。
秦庶長奐會韓、魏、齊兵伐楚, 敗其師於重丘, 殺其將唐昧;遂取重丘。
趙王伐中山, 中山君奔齊。
〔齊宣王薨, 子湣王地立〕 [18]
赧王十五年(辛酉, 公元前三〇〇年)
秦涇陽君為質於齊。
秦華陽君伐楚, 大破楚師, 斬首三萬, 殺其將景缺, 取楚襄城。楚王恐, 使太子為質於齊以請平。
秦樗里疾卒, 以趙人樓緩為丞相。
趙武靈王愛少子何, 欲及其生而立之。
赧王十六年(壬戌, 公元前二九九年)
〔夏〕, 五月, 戊申 [19], 大朝東宮, 傳國於何。王廟見禮畢, 出臨朝, 大夫悉為臣。肥義為相國, 並傅王。武靈王自號「主父」。主父欲使子治國, 身胡服, 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。將自雲中、九原南襲咸陽, 於是詐自為使者, 入秦, 欲以觀秦地形及秦王之為人。秦王不知, 已而怪其狀甚偉, 非人臣之度, 使人逐之, 主父行已脫關矣。審問之, 乃主父也。秦人大驚。
齊王、魏王會于韓。
秦人伐楚, 取八城。秦王遺楚王書曰:「始寡人與王約為兄弟, 盟于黃棘, 太子入質, 至歡也。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, 不謝而亡去。寡人誠不勝怒, 使兵侵君王之邊。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。寡人與楚接境, 婚姻相親。而今秦、楚不歡, 則無以令諸侯。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, 面相約, 結盟而去, 寡人之願也!」楚王患之, 欲往, 恐見欺, 欲不往, 恐秦益怒。昭睢曰:「毋行而發兵自守耳!秦, 虎狼也, 有並諸侯之心, 不可信也!」懷王之子〔子〕蘭勸王行 [20], 王乃入秦。秦王令一將軍詐為王, 伏兵武關, 楚王至則閉關劫之, 與俱西, 至咸陽, 朝章台, 如籓臣禮, 要以割巫、黔中郡。楚王欲盟, 秦王欲先得地。楚王怒曰:「秦詐我, 而又強要我以地!」因不復許, 秦人留之。楚大臣患之, 乃相與謀曰:「吾王在秦不得還, 要以割地, 而太子為質於齊。齊、秦合謀, 則楚無國矣。」欲立王子之在國者。昭睢曰:「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, 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, 不宜!」乃詐赴於齊。齊湣王召群臣謀之, 或曰:「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。」齊相曰:「不可。郢中立王, 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。」其人曰:「不然。郢中立王, 因與其新王市曰:『予我下東國, 吾為王殺太子。不然, 將與三國共立之。』」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。楚人立之。
秦王聞孟嘗君之賢, 使涇陽君為質於齊以請。孟嘗君來入秦, 秦王以為丞相。
赧王十七年(癸亥, 公元前二九八年)
或謂秦王曰:「孟嘗君相秦, 必先齊而後秦。秦其危哉!」秦王乃以樓緩為相, 囚孟嘗君, 欲殺之。孟嘗君使人求解於秦王幸姬, 姬曰:「願得君狐白裘。」孟嘗君有狐白裘, 已獻之秦王, 無以應姬求。客有善為狗盜者, 入秦藏中, 盜狐白裘以獻姬。姬乃為之言於王而遣之。王後悔, 使追之。孟嘗君至關。關法:雞鳴而出客。時尚蚤, 追者將至, 客有善為雞鳴者, 野雞聞之皆鳴。孟嘗君乃得脫歸。
楚人告于秦曰:「賴社稷神靈, 國有王矣!」秦王怒, 發兵出武關擊楚, 斬首五萬, 取十六城。
趙王封其弟〔勝〕為平原君 [21]。平原君好士, 食客〔常〕()數千人 [22]。有公孫龍者, 善為堅白同異之辯, 平原君客之。孔穿自魯適趙, 與公孫龍論臧三耳, 龍甚辯析。子高弗應, 俄而辭出, 明日復見平原君。平原君曰:「疇昔公孫之言信辯也, 先生以為何如?」對曰:「然。幾能令臧三耳矣。雖然, 實難!僕願得又問於君:今謂三耳甚難而實非也, 謂兩耳甚易而實是也, 不知君將從易而是者乎, 其亦從難而非者乎?」平原君無以應。明日, 謂公孫龍曰:「公無復與孔子高辯事也!其人理勝於辭, 公辭勝於理。辭勝於理, 終必受詘。」
齊鄒衍過趙, 平原君使與公孫龍論白馬非馬之說。鄒子曰:「不可。夫辯者, 別殊類使不相害, 序異端使不相亂。抒意通指, 明其所謂, 使人與知焉, 不務相迷也。故勝者不失其所守, 不勝者得其所求。若是, 故辯可為也。及至煩文以相假, 飾辭以相惇, 巧譬以相移, 引人使不得及其意, 如此害大道。夫繳〔紛〕()爭言而競後息 [23], 不能無害君子, 衍不為也。」座皆稱善。公孫龍由是遂絀。

校刊記
[1]〔齊威王薨, 子宣王辟疆立〕 舊文繫於卷二顯王三十六年, 今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。
[2] 子襄王〔嗣〕立 據《史記.魏世家》索隱引《世本》補。
[3] 寧亭障者不〔下〕()十萬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過』作『下』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張校同。」《史記.張儀列傳》正作「下」, 據改。
[4] 利盡〔西〕()海而天下不以為貪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四』作『西』;乙十一行本同。」《史記.張儀列傳》正作「西」, 據改。
[5] 寡人之國〔雖小〕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國』下有『雖小』二字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退齋校同。」《史記.燕世家》作「寡人之國小」, 今依章校補二字。
[6] 與之并〔兵〕()而攻齊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力』作『兵』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。」作「力」可, 作「兵」意較長, 據改。
[7] 燕人共立太子平 案:《史記.燕世家》索隱引《紀年》曰「云子之殺公子平」, 《趙世家》曰「召(燕)公子職於韓, 立以為燕王, 使樂池送之」, 而今人錢穆、楊寬等學者皆認為太子平於子之之亂時被殺。此「太子平」當是「公子職」之誤。
[8] 昭王於破燕之後〔即位〕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後』下有『即位』二字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張校同。」《史記.燕世家》同, 據補。
[9] 臣請令秦楚長為兄弟之國 章校「十二行本不重『臣』字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。」案《史記.張儀列傳》有重「臣」字, 今不刪。
[10]〔夏五月儀〕卒 《史記.張儀列傳》索隱引《紀年》「云梁安僖王九年五月卒」, 據補。
[11] 甘茂〔至魏〕令向壽還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茂』下有『至魏』二字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張校同;退齋校同。」據補。
[12]〔秋〕八月……絕脈而薨 依《通鑑》慣例補「秋」字。「脈」, 《史記.秦本紀》作「臏」, 意為脛骨。
[13] 遂〔之〕()代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至』作『之』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張校同;退齋校同。」《史記.趙世家》同, 據改。
[14] 吾恐天下議〔之〕()也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己』作『之』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張校同;退齋校同。」《史記.趙世家》同, 據改。
[15] 悼武王后出〔歸〕()于魏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居』作『歸』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退齋校同。」《史記.穰侯列傳》作「出之」, 意同, 據改。
[16]〔魯平公薨子湣公賈立〕 舊文本繫於赧王十八年, 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。
[17] 日有食之既 朱文鑫《戰國及秦日食表》云:「查是年日食, 秦都所見不及一分, 何有晝晦之象?惟秦昭王七年即赧王十五年有全食經長江流域, 秦都約見七分以上。六國表既云晝晦, 必係全食, 足証六年必為七年之誤。」據此, 在明年726843.9分日有全食, 合中國周曆為五月初一戊子日。
[18]〔齊宣王薨, 子湣王地立〕 舊文繫於赧王元年, 今據近人考証移入此年, 並刪「是歲」二字。
[19]〔夏〕五月戊申 「夏」字據《通鑑》慣例補。案:據饒尚寬《春秋戰國秦漢朔閏表》, 此年夏曆五月癸丑朔, 無戊申日。而明年夏曆五月丁未朔, 戊申為初二。
[20] 懷王之子〔子〕蘭勸王行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子』下有『子』字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。」《史記.楚世家》同, 據補。
[21] 趙王封其弟〔勝〕為平原君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弟』下有『勝』字;乙十一行本同。」據補。
[22] 食客〔常〕()數千人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嘗』作『常』;乙十一行本同。」《史記.平原君列傳》作「蓋至」, 意近同, 據改。
[23] 夫繳〔紛〕()爭言而競後息 章校「十二行本『紉』作『紛』;乙十一行本同;孔本同;熊校同。」當以「紛爭」為是, 據改。